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机制明年生效 争取首批牙医明年首季来港

《条例》将为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牙医增设新途径,包括开放予所有牙医的有限度注册,以及为专科牙医而设的特别注册。非本地培训牙医如已获卫生署、医院管理局、香港大学和菲腊牙科医院在内的指明机构,拣选为全职受僱工作,便可向牙管会提交有限度注册或特别注册申请,并在获批淮后直接在上述指明机构工作。

非本地培训牙医如在指明机构服务合计至少5年,并获机构在参照牙管会的准则后,证明表现令人满意,便可申请过渡至正式注册。获有限度注册的牙医需参与牙管会许可试的临床部分;至于获特别注册的牙医是否需要参与此部分考试,则由牙管会个别考虑。牙医正式注册后便可以在香港任何机构执业。

《条例》亦引入暂时注册途径,容许任何人向牙管会申请,让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牙医在香港进行临床教学或研究,为期不超过14日,但获暂时注册的牙医不能过渡至正式注册。

另外,《条例》亦会更新「从事牙科执业」的定义,附表2清楚订明只有注册牙医方可为另一人提供的服务,包括漂牙或牙齿美白程序、处方隐形矫齿牙套,以及牙齿贴片疗程。任何并非注册牙医的人士如提供或企图提供上述服务,即属违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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