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淑佩:富户不一定等同滥用公屋 政策须聚焦多缴租金金额

房委会明年1月将推出「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」,为提供确切情报,令房屋署成功收回单位的实名举报人士,提供现金3千元奖赏及感谢状作为嘉许。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日(6日)在一个电台节目重申,举报方法的确能提供更好线索,协助署方提升打击滥用公屋的效率。

罗淑佩引述数据表示,将去年首阶段88000户申报个案,于土地注册处作配对后,在报称没有在本港拥有住宅物业的住户中,发现部分户主或者家庭成员拥有物业,百分比大约是0.5%,但同一时间收到的举报个案中,找出有住户拥有住宅物业的成功率约有1.5%,两者相差3倍,显示举报方法的确能提供更好线索,协助署方提升打击滥用公屋的效率。

房委会下月会就收紧富户政策进行讨论,罗淑佩指,一直将滥用公屋和富户分得很清楚,又说富户不一定等同滥用公屋。她指出,外界可能想得相对简单,认为要求现有4万多户富户迁离公屋单位,让他们进入私人市场就能够解决问题,但她反问私人市场是否一下子能配合,是否有足够供应,加上特区政府正在处理分间单位问题,房屋局亦会考虑有关情况,从整体市场着眼,不能够只顾公屋就不考虑其他问题,否则只会造成混乱。

罗淑佩强调,检视富户政策,讨论焦点应在于「富户」多缴的租金金额,应该定于甚麽市值租金水平才公平合理,署方会提供不同方案,供房委会考虑和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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